第一部 第四章

流淌的鲜血颤动着,

它知晓四月的剑河晨昏,

总能不着痕迹地搅动

藏于我内心深处的苦痛。

——鲁伯特·布鲁克《蓝色的夜》

金凯没有对维多食言,周一一上班就给他的朋友刑警队长亚力克·贝尔纳打了电话,不过直到星期三中午,他才腾出时间上剑桥警察局。

一个长着一双可以使来往车辆自动停车的美腿金发女警,领他来到贝尔纳的办公室。

“小心这位曼蒂小姐哟。”门关上后,贝尔纳起身从办公桌后走出来,笑嘻嘻地说:“她把这里的每一个男人都耍了一遍,现在开始第二轮了。”

“我会倍加小心的,”金凯保证道:“见到你真高兴,亚力克。从你的办公地点来看,他们似乎待你不薄啊。”

他冲着家具和地毯扬了扬眉头,这里的东西显然比伦敦警察局的摆设高上一个档次。

贝尔纳据说毕业于剑桥大学,对这高人一等的背景他虽表现得无所谓,不过金凯觉得,这位老兄具有一种提前嗅到时代所需的本能。

“谢谢你接待我,亚力克,我知道你非常忙。”

“你怎么能不知道呢,我一直在想你来这儿干什么,不过我会把好奇心收起来的。我已经把你要的卷宗从档案室中提出来了,建议你拿到食堂去看,这样你还可以喝点什么。”贝尔纳把档案夹递给他,说:“老兄,你欠我一个人情哟。”

“我相信你能逮着合适的机会宰我的。”金凯接过厚厚的卷宗。

“等你看完了,请我喝杯啤酒,我相信他们会对我睁只眼闭只眼的。”

“头儿们的特权?”

贝尔纳无比嘲讽地说:“不然的话,调到这儿可就不划算了。”

“我发现莉迪娅·布鲁克的案子不是你办的。”金凯边说边把两杯啤酒放在酒吧桌上。

“对,布鲁克的案子是比尔·菲茨杰拉尔德办的,是他最后办的案子之一,之后他得了消化性溃疡,拿着养老金,住进西班牙的一幢平房。”贝尔纳举杯对金凯说:“干杯!祝我们有朝一日也能像他一样。”

“干杯!”金凯的脑中闪过他和维多在西班牙马略特度蜜月的情景。阳光,岩石,爬在灰泥墙上的深红九重葛……他晃动了一下身子,让自己回到现实中。

“莉迪娅·布鲁克——你在剑桥时认识她吗?”

贝尔纳摇着头说:“不认识,我调到这儿的时候,她已经走了好几年了,不过我听说了她的那桩蹊跷事儿。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个案子。5年前,大约就是这个时候,对不对?她死于服用过量的治疗心率不齐的药,所有的东西都留给了她的前夫。显而易见是宗自杀案,本地新闻还提到过她。”

金凯掏出记事本打开,然后喝了几口啤酒,说:“我知道布鲁克企图用更激烈的方式自杀过几次。”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人家都说她有点疯疯癫癫,大概这是艺术家的通病吧。”

“胡说,”金凯说:“根据我的经验,艺术家更像遭人逼迫的复仇女神,他们其实比你那位普通的会计老婆更中规中矩。”他举杯喝酒,说:“你记得她前几次试图自杀的细节吗?”

贝尔纳摇了摇头,说:“不大记得了,好像前几次都是精心策划好的,跟这次一样。”

“没错……不过我觉得这一次有一两个地方似乎有点奇怪,比方说她身上穿的衣服。”

“衣服?”

“问题就在这儿。莉迪娅·布鲁克似乎特别喜欢戏剧性的场面,这就是一个地方。”金凯瞥了一眼笔记,“卷宗上说,发现她的尸体的时候,音响正在反复不停地播放埃尔加大提琴协奏曲。不知你熟不熟悉那只曲子,我觉得,那很可能是我听过的最撕心裂肺的音乐。”

“我知道那只曲子。”贝尔纳说着闭上眼睛,哼了几节,手指打着节拍。“它的确是个非常具有震撼力的东西。”

“那么想想看,”金凯继续说道:“她躺在书房的沙发亡,双手交叉着放在胸前,身边的桌上点着一枝蜡烛,打字机上搁着几行关于死亡的诗,播放着那样的音乐。”

他推开酒杯,继续说:“可她却穿着卡其裤和印着‘吃蔬菜’的短袖圆领汗衫,手指甲缝里还有泥巴。你们是不是认为,莉迪娅·布鲁克在整理花园时,感觉特别不顺,于是起了轻生的念头?”

贝尔纳敲着桌面说:“我明白你说的话,你觉得既然她这么精心地布置好场景,那么她应该会穿一些更适宜那个情景的衣服。但是我觉得你是在钻牛角尖——自杀的人通常是不按牌理出牌的。”

金凯耸了耸肩,说:“我只是突然有了这个想法,没别的意思。有没有人查过她的种花工具是不是落在外面呢?”

“不知道,我也不愿意过问这事儿。”

“你还记得那个发现尸体的男子的笔录吗?”

“不记得,”贝尔纳回答说,开始有点恼火了:“我又没看过卷宗,我所知道的都是听我部门的同事说的。”

金凯又看了看笔记,说:“他的名字叫内森·温特,显然他是死者的朋友,也是她的遗稿管理人。布鲁克打电话叫他上她家,可等他晚上过去的时候,发现前廊漆黑一片,按门铃她也没来开门,于是他试着推了推门,发现门没关,有没有谁找到前廊的灯没亮的原因吗?”

贝尔纳蹙着眉头,审视着金凯,说:“我不知道你了解这些有啥意图,我想我的好奇心被压抑得太久了。这个案子明明白白,几乎结了五年,你对它这么有兴趣到底为什么?你是不是以为我们没有办案的能力?”

“噢,亚力克,别对我恶声恶气的,不是那么回事,况且那又不是你的案子,当时你才刚刚调到那儿,不是吗?可能是老比尔对查看旅游册子,比进一步调查表面上没有疑点的案子更感兴趣吧?”

贝尔纳抬头看着金凯,问:“就算你是对的——我也不清楚我是否要重新调查?对了,你干吗插手此事?”

金凯拨弄手指,他希望自己当初没有答应维多,最后他开口了:“跟我的私事有关。”

贝尔纳期待地扬了扬眉,金凯只好继续说:“我的前妻——她的名字叫维多利亚·麦勒兰——正在写布鲁克的传记,她在耶稣学院工作,是个院士,同时也在大学教课。”

“我懂了,”贝尔纳拖长声调说:“她叫你弄清细节,好把它们写进书里,而你居然跟她一个鼻孔出气?”

他的语气略微有点不满,觉得他挺可笑的。金凯心中颇为恼火。

“没有的事!维多不是那种喜欢胡思乱想的人,我猜她连莉迪娅·布鲁克穿什么颜色的裤衩都知道,她不相信布鲁克是自杀的!”

“是谋杀?”贝尔纳哈哈大笑着说:“那你把材料准备齐全送给头儿?”他怜悯地看着金凯,又说:“邓肯,我现在就可以规诉你,你别指望头儿会同意重新立案的,除非你掌握了新的、没有一点争议的实证,要不就是获得罪犯供认不讳的罪状,但是,要想做到其中任何一条,难度都极其大。”他摇了摇头,懊恼地看着他的朋友。

金凯站在警察局的外面,不情愿地掏出手机,拨打维多的号码。他想还是快刀斩乱麻为好,趁在剑桥的时候跟她见个面,告诉她他已经尽力了。亚力克·贝尔纳说得没错:几个尚未作答的问题,不足以引起当地警局那帮仁兄的兴趣,他们宁愿这样的老案子不了了之。

他听着电话另一端的铃声,接着响起维多的声音,一时没听出是录音电话中的声音。听着嘟嘟声,他犹豫了一下才挂机,没留什么口信。他瞄瞄手表,还有时间,他可以去她的办公室找她。

金凯轻轻敲了敲门,然后转开门把手,走了进去,一个女子站在门边看着他。

“我好像听到有人进来,但没听到脚步声。要我帮什么忙吗?”她问道。

“嗯,我希望能赶在下班前找到麦勒兰博士。”金凯说,心忖未打招呼便自行闯入维多的生活是不是有失明智,不过此时考虑这个为时已晚。

“噢,太糟了,她几分钟之前刚走了。基特今天下午有一场足球赛,她想尽量到场助威。”女子伸出手说:“我是劳拉·米勒,系秘书,要我带话给她吗?”

“我是邓肯·金凯,”他握着她的手说:“告诉她我来过就行了,如果你方便……”他停住了,楼梯上传来急促而沉重的脚步声。

“见鬼了,劳拉,我翻遍了所有的地方都找不到那份该死的传真,你肯定没人把它当垃圾一块扔掉?”话音刚落,一个须发蓬松如狮、因脾气火暴而面红耳赤的大个子男人走了下来。

“……你知道艾丽丝常常自作主张清理别人的稿子,只有出现奇迹才能找到——”他的长篇指责嘎然而止,因为他已来到楼下看到了金凯。

“噢,你好。抱歉、抱歉,没想到还有外人在场。”

他冲金凯歉意地咧嘴一笑,说:“恐怕我们一找不到东西,就拿可怜的劳拉撒气啦。”

系秘书狠狠盯了他一眼,但回答他的口气却很平和:“爱略特博士,那份传真先前是在温斯罗博士的桌上,不过既然此事牵涉到整个系……”她看了一眼金凯,中途改变了她想说的话,说:“我去拿来给你,我相信,她不会介意传真放你手上的。”

她迅速走进左边的办公室,不一会儿拿着一张传真纸出来了。

“艾丽丝·温斯罗是我们的系主任,”她向金凯解释道:“学校考试程序做了改变,我们大家都有点儿手忙脚乱。爱略特博土——她朝大个子男子点点头,算是介绍——主要是教授文学批评史。爱略特博士,这位是金凯先生,来找维多的。”

爱略特若有所思地看着他,金凯感觉那二人对他很有兴趣。

“真的吗?要我们帮什么忙吗?”那份十万火急的传真显然已经被他抛诸脑后。

爱略特和系秘书期待地看着他,满脸带笑,眼睛放光,蓦地让他感觉自己一不小心走进了一群杖鱼中间。

“不用,谢谢。不麻烦你们啦,我打电话给她就行。”

他点了点头,走出门外。

他十分懊恼自己干嘛不开车过来——不然就可以开车去格兰切斯特维多的家里等她。

不过,虽然主要目的没有达到,他耸耸肩想,应该还可以赶回伦敦去。打从星期天以来,杰玛在工作时对他的态度就特别客气,下班后总是忙得一塌糊涂。

他随着人流走到对面的人行道上,停了下来,突然拿定主意向左拐,走进学院后面那条河边蜿蜒的小径。

他看见河的对面矗立着国王学院的教堂,尖塔顶被夕阳的最后一缕余辉镀上闪闪的金光。他心忖,要是每天都看得见这样的景色,人们会不会熟视无睹呢,教堂?

莉迪娅·布鲁克在剑桥的时候是不是对这样的景致司空见惯了呢?很可能正好相反,想到这儿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可一想到今天下午看到的报告,他的面色又凝重了起来。有谁查过那一天她到底在干什么吗?或者她见过谁,对他们可能说了些什么?如果她是在花园干活(这一点似乎毋庸置疑),那么她那天的工作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吗?比方说她看上去是已经万事俱备,只欠把秧苗种进土里,还是在整理花园的各个地方,似乎是在向它告别一样?

那盏门廊灯同样一直叫他难以释怀。有人查过那盏灯是已经坏了一段时间,还是在莉迪娅死去的那晚才突然熄灭的?

金凯停住脚步,河对岸赫然屹立着一栋结实的红砖房,看护着一个四周砌了围墙的花园。那可能是耶稣学院院士花园。

他转身继续往前走,耶稣学院的高墙渐渐出现在右手边,三一学院的高墙则跑到了左手边。他走到耶稣学院的第一扇大门口,停住脚步,莉迪娅的卷宗里不是说,内森·温特——发现她尸体的男子——是耶稣学院的一名教师?维多不是说过,她有一个朋友叫内森?他心想,如果这两个内森其实是同一个人的话。那么,维多是在学院工作时结识他的,还是在收集莉迪娅·布鲁克的资料时认识的呢?卷宗上说,内森是个植物学家,他模糊记得,维多提及此人肘,他们当时正在谈论她的花园。他觉得有点儿不可思议,莉迪娅竟然叫一个植物学家作自己的遗稿管理人。

他耸了耸肩,继续往前走,走进三一学院的小道。

他重新回忆了一遍维多对他讲的话,觉得有些地方越发不可思议。他记得,维多说过莉迪娅只结过一次婚,而且是比较年轻时结的,那么,莉迪娅为什么把所有的东西留给一个已经分手20多年的人?

他紧贴着墙走着,因为有好多辆自行车飞驰而来。

该死的自行车,整个小镇都被它们占领了,随便一动就碰到一辆,他心想。

亲爱的妈妈:

非常感谢您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用这笔钱刚好买了一辆八成新的二手自行车,只有防护板上有几个凹痕,漆被刮了几道而已,不过我反倒觉得这样子更有个性。

我现在已经骑得很好了,来来往往轻松自如,就像开南姨的那辆老爷车一样。没等生日那一天来临就把钱花了,相信您不会介意的,因为我实在太需要一辆自行车了。

我想象不出剑桥没有自行车是什么模样。学生们骑着车飞速而过,停放好的自行车,三五成群簇拥一块。

尽管本科生名义上允许开车来上课,但是没有停车的地方,由此我想,学校的管理体系还是很有一手的。

多亏有了这辆自行车,我每天才能够到远点儿的地方走走,看着这里的小街和烟囱管帽,我开始觉得这个地方是属于我的。这里有很多有趣的小店,不过我的零花钱都跑到旧书店了。我喜欢那一本本散发着霉味的干燥书籍,我的房间已经堆得到处都是书。傍晚,我时常蜷缩在靠窗的椅子里,眺望着天色渐暗时的屋顶。有时我在看书,而有时只是拿着本书,内心觉得无比的满足和愉悦。

我写的字里行间,似乎透露着我的生活很孤寂,事实并非如此。剑桥的社团林林总总,无所不包。最名不符实的社团就是写作协会。不过,我已经结交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或许我们可以成立一个自己的社团。我现在正在考虑加入校报之事,至少在我计划自己写作之前,那儿可以提供给我一方创造的天地。

我多次受到别人的邀请,所以我也打算周四在寝室里举行我平生第一次的雪利酒会。我邀请了亚当——就是我给您提过的那个我在国王学院遇见的小伙子,他是三一学院的学生,学哲学的,似乎觉得诗歌主要是表达社会观点的媒介,我们已经在这一方面唇枪舌剑过好几回了。

上周六,亚当带我参加了一个劳动俱乐部举行的舞会,在那儿我遇见了一个叫内森的小伙子,我也邀请了他。他很结实,皮肤白皙,头发乌黑,长了一双我以前从未见过的快乐的棕色眼睛。他是学自然科学的,但他却想效仿罗伦·伊斯利,成为诗人和植物学家。

住我大厅对面的达芙妮是我邀请的第四个人,我打算准备上好的雪利酒和饼干招待他们。

亲爱的妈妈,我修了三门需要笔试的课程,并且开始听巴里特博士的课,我觉得从他那儿肯定能够受益匪浅。我一周要上11小时的课,其中有像弗·兰·利维斯这样的学界名流开的文学批评课程。坦白地说听他们上课,我好生惶恐。我的课大都在早上,我通常骑车回纽南姆的饭堂吃午饭。下午一般不是接受辅导,就是在图书馆或寝室看书。我觉得,这样的安排或许可以帮助我掌握所有的科目。

我决定今天晚上独自一人在寝室里庆贺自己的生日,因为这样我觉得自己最贴近家,贴近您。这是个凉爽惬意的夜晚,我想象着您和南喝完茶后坐在壁炉边,看看书,说说话,或许商量着要不要煮点咖啡,或打开收音机收听节目。我相信,只要我紧闭双眼,集中注意力,我就能够……回到您的身旁。

您的爱女莉迪娅

1961年11月16日于纽南姆

维多套件开襟毛线衣,尽可能轻手轻脚地走出后门,走下露台。10点的时候,她把基特硬逼上床睡觉,为此他每晚都得闹上一番。他觉得11岁的孩子已经是大人了,不该硬性规定上床睡觉的时间,可事实是,如果她让他玩到10点半再睡觉,第二天早晨闹钟就叫不醒他。

没有月亮,但河边的那条小路,她几乎靠直觉就知道该什么走。水边那一株株栗树下有个人影在移动,走近一看,原来那个人影是内森。

“内森。”

“我想你可能会过来。基特是不是又闹腾了?”黑夜下,他的声音如此迷人。

“就是那些梦,”她说,“我想,可能跟伊安有关,他想伊安,虽然嘴上不说。他也不愿告诉我他梦见了什么。”

“孩子们一碰到什么难过的事,就把自己包裹起来,跟只刺猬似的,我们大人动不动就爱把自己的苦痛向外人道出,这种本领肯定是后来慢慢学会的。”他咯咯笑道,但她听得出,那笑声中带着同情。

“看我多傻,常常忘了你是过来人,只把你当成内森,一个了无牵挂的人。”话音刚落,她便意识到自己说了些什么,手捂住嘴巴,“哎呀,内森,真对不起。我真是个没心没肺的人。”

这一回他朗声大笑着说:“恰恰相反,我觉得你说的话正是对我的表扬。我前几年那么努力就是想获得这种纯粹的独立性。我的女儿们,你还没见过吧?我绝对是一个好父亲,这一点你用不着怀疑,天下父母一个心。”

维多心忖,她对他的了解真的很少。可是,她跟他在一起感觉舒适,她可不是那种能够轻易与人交心的人。

内森是在妻子去世不久来到耶稣学院的,他们只是在那次资深院土雪利酒会上彼此说了几句轻松的打趣话而已。

不过,他们在处理学院公务时偶尔见上几面,直到她初步搜寻莉迪娅·布鲁克的材料时,才获悉内森竟是布鲁克的遗稿管理人。

与他接触后,内森帮了她很大的忙,提供了许多莉迪娅的材料,只是他对旧事只字不提。直到有一天,她顺口提到自己住在格兰切斯特,他才讲了一点自己的事儿,伊安走后,他俩的交往频繁了一些。

“听,”内森举起一根手指放在嘴上,说:“你听见那个没有?”

维多屏住呼吸,侧耳倾听·。很快听见一个声音,一声枭叫。“是这个吗?”她耳语道。

“枭。现在要想听到它们的叫声,可需要耐心了。那个声音和树蛙的叫声,总让我想起小时候的时光。我那时候就很喜欢这条河,常常想象着它在我体内的血管里流淌。”

“基特也有这种感觉,他可以在这儿一呆就是好几小时,看着草丛里的虫子。”她微笑着说。

“天生的博物学家。”内森若有所思地说:“我想多了解那孩子一点。他爱看书吗?”

“不清楚,他在学校从来不甘示弱,凡事喜欢争先——伊安走后,越发如此。几天前,我碰巧看见他对着考试成绩掉眼泪,被我发现之后,冲我大发了一通火,整整两天不跟我说话。”

“可怜的基特,”内森在夜色下边走边说:“或许,你可以鼓励他为知识本身而好好学习,而不是为那些难以实现的好处而读书。”

“那么,我该从哪儿着手,教基特为知识本身而学习呢?”她问。

“看看你自己吧,”内森和缓地说:“你忘了自己为什么会做现在做的事情?就从这儿开始。我有一些书,可能他会喜欢,跟我一起过去拿吧?”他边说边用一只手托着她的手肘,“我也有一些东西要给你。”

维多发现,那种怪怪的、新鲜的感觉从外部弥漫到她的周身。透过粗重的毛线衣袖子,她感觉到内森的手的热气,这种感觉使她蓦地想人非非起来,浑身躁热、痒痒的,而且膝下绵软无力。她甚至想象内森的手摩挲着她的酥胸,脚下一个趔趄,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

“你没事儿吧?”他的手紧紧握着她的手臂。

“没事儿,”她有点气喘吁吁地说,强笑了一声,努力抑住心中升腾着的如歌的快乐,“没事儿。”

“要喝点什么吗?”内森问,“葡萄酒还是……”

“威士忌。”维多果断地插话道,脸颊却粉扑扑的。

内森从厨房橱柜中取出酒,一面看着她,一面往两个平底玻璃杯斟酒,心想她是不是身上什么地方不舒服:她刚才的样子真的很怪。她并不经常与他有身体上的接触,但今晚的表现大不一样,他们走到平路时,他松开她的手,可她却紧挨着他,肩膀不时碰着他的肩膀。

内森递了一杯酒给她,然后举起自己的,说:“干杯。”

维多喝了一大口,她呛住了,酒喷了出来。他关心地替她捶背,她哆嗦着。

“维多,我觉得你不大舒服,让我……”

“没事儿,我很好,内森,真的。”她说,她又喝了一口,比前次量少多了,说,“瞧?我没事儿啦。好了,你说说那些给基特的书吧。”

他走到一个书柜前,她走过去站在他的身边。“杰拉尔德·达雷尔。”说着边浏览边用手指划过书架,唠叨个不停,跟初次约会的该死的小青年没什么不同。更糟的是,他竟然一厢情愿的想像,她这么贴着他是别有用心。

维多拿过那些书,坐回到炉火前的椅子里,这时他说了声“对不起”离开了屋子。他一走进黑漆漆的大厅,就冲自己大声骂了句“笨蛋”,然后深呼了口气,往书房走。

他回来一看,发现她的手闲闲地翻着书,可目光却落在火的上面。他猜,她连手上拿的是哪本书都不知道呢。

“这是我前几天找到的,”他说着坐进她对面的椅子里。

“阁楼上还有几个剑桥出版社寄来的箱子。我想,这东西可能是你想要的。”她眨了眨眼,浅浅地笑了笑,从他手中接过那本书,等到看见手上拿的是什么时,她立刻屏住了呼吸。

她摸着封面,说:“噢,内森,这本书太好了。”她打开书,小心地翻看着薄薄的扉页,打量着鲁伯特·布鲁克的眼睛,脸上露出一个微笑。

“多漂亮的照片呀,这一张我以前从没见过。”

“是莉迪娅的。”

她抬起头来,说:“可是……你确定你应……你确定你想……”

“莉迪娅的东西我可以任意处置,而且我觉得,把它给你再恰当不过了。”

“这肯定是极具价值。”

“没关系。”

维多把书搁在腿上,修长的手指盖住封面,他以为这是她默默接受的表示。

“内森,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她停顿了一下,举起几乎见底的酒杯又呷了一小口,说:“最近,我老是怀疑,我写的传记打从开头起就糟糕得一塌糊涂,像遇见什么鬼一样。我开始动笔时,从未想到过,帮我最多的两个人,恰恰是让我感到最为难、最不好张口提问的人。这是不是不可理喻?”她把头歪向一边,皱了皱眉头,又说:“算了,你应该知道,同达西说话有多困难……”

内森听了哈哈大笑,她翻了翻眼珠子接着说:“就是没事找他,他也叫人无法忍受。”

“那么,你觉得我这个人也很难说话喽?”内森问,不愿意她转移话题。

“就是感觉自己好像特别无理,担心让你谈莉迪娅会令你很难堪,我不愿意任何事儿伤害我俩的……友谊。至于其他的人……”她做了个鬼脸,将剩下的酒一饮而尽。“他的前夫,摩根·阿什比拒绝见我。”她的脸倏地绯红了,好像发现记忆中的那幕情景非常尴尬,于是急忙说别的。

“……达芙妮·莫里斯倒是极为友善,但是说话淡而无味。从她说的话中,你会以为她对莉迪娅的了解几乎等于零。还有亚当·兰姆……”维多把头转开,看着火光,说:“亚当·兰姆甚至连我的电话都不愿接。”

“维多,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呢?”

她把书放下,霍地立起身来,背对着他,“我讨厌请人帮忙。可是最近我似乎忙的就是这个,请人帮忙,向人道歉。唉,你这么好,我的口气却这么粗暴。”

“维多……”他站到她的身旁,她转头看着他。她双手紧紧抱在胸前。

“你能为我向亚当说说情吗?”她说得很快:“请他允许我见他一面,就几分钟时间?”

内森哈哈笑道:“就这些?我还以为你要我做什么事呢。当然,我不能保证我的话亚当一定会听,不过我可以试试看。”

维多似乎轻松了一些,说:“那你不介意说说莉迪娅吧。”

“不是我介不介意,问题是那一切都过去太久了。你的全副身心都放在莉迪娅的生活中,而我从来没有,所以你该明白,她的一切在你眼里像刚发生的,而我不是。不过你想问什么就问吧,我会努力回答的。”她的表情很专注。他强忍住抚摸她脸颊的冲动。

“内森,”维多吸了口气,垂下双手,放在两侧,说:“带我上床。”

“什么?”

“你听见我说的话了。你不想要吗?”

原来她喝威士忌,是为了借酒壮胆好引诱他,而他却像个傻瓜一样,想方设法不让自己想人非非。

“我当然想要,可我没想到……我的年纪太大了。”

“你敢说你的年纪大到可以做我父亲吗,再说,年纪大又有什么关系?”

“可是……都过了这么久了。”维多听了哈哈大笑,他说不下去。

“那就像骑他妈的自行车一样,”她有点语无伦次了:“你不会忘记怎么来的。”

她的笑声突然止住了,他伸手抚摸她的脸颊,她转过脸埋进他的手里,他感觉到她在颤抖。

“是不会,”他边说边抚摸维多:“我想我很快就会想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