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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过四点,博斯把车停到好莱坞分局的停车场。分配给贝尔克做开庭陈述的一小时,他只用了十分钟,于是凯斯法官宣布提前休庭,表示不想在开庭陈述的当天传讯证人,以避免陪审团把证人的证言和律师的陈述记混。

贝尔克向陪审团做的陈述非常简短,这让博斯有些不安,但贝尔克告诉他无须为此担心。他从后门走进警察局,穿过走廊,来到侦缉部。下午四点,侦缉部一般都没人了,博斯走进办公室,屋里只剩杰里·埃德加一人。他正坐在一台IBM打字机前填写表格,博斯认出那是“第五十一号表格”——调查日志。埃德加抬起头,看见博斯走了过来。“上哪儿耍呢,哈里?”

“就这儿。”

“看来你的官司提前结束了。让我猜猜,直接裁断,法官把财迷钱德勒扔出了法庭。”

“真这样就好了。”

“哎呀,我懂。”

“有什么进展?”

埃德加说没有进展,暂时没查到死者身份。博斯坐到自己的办公桌前,松了松领带。庞兹的办公室里没有开灯,所以这会儿可以抽根烟。博斯想起刚刚结束的庭审和财迷钱德勒的陈述,她的大部分发言都能抓住陪审团的心,她实际上是把博斯当作杀人凶手来发起猛烈的攻势,调动听众的情绪。贝尔克的发言则像一篇论文,声明依照法律,警察有权在危险迫近的紧要关头使用致命武力。他说即使最后证明没有危险,枕头下没有枪,丘奇的举动也营造了危险的氛围,致使博斯做出反应。

钱德勒引用了尼采的话,贝尔克则引用《孙子兵法》作为反击。他说博斯踢开丘奇的公寓门的那一刻已经陷入了“死地”,当时的他要么奋力一搏,要么死路一条,要么开枪,要么被枪击,事后再来质疑他的行为是不公平的。

此刻坐在埃德加的对面,博斯才明白贝尔克的陈述没任何效果。贝尔克的说辞苍白无力,钱德勒的陈述则很吸引人、很有说服力,官司的开局已经对自己不利。博斯发现埃德加没接着说下去,他自己也无话可说。

“有指纹吗?”博斯问。

“哈里,你没听我说吗?一个小时前我们刚刚制作了硅橡胶模型,多诺万提取了指纹,说指纹看上去很完整,在橡胶上显示得很清晰。今晚他就会输入司法部的指纹库进行比对,或许明早我们就能拿到匹配结果了。筛查结果可能要再花一个上午,不过至少他们没拖延,庞兹让他们优先处理。”

“很好,结果出来告诉我一声。我猜这一整周我都会来回跑。”

“哈里,别担心,拿到结果我一定告诉你。淡定点,毕竟你找到了真凶,你很确定,不是吗?”

“以前我很确定。”

“那就别担心,强权就是公理。哪怕财迷钱德勒为法官和整个陪审团口交,也改变不了结果。”

“公理才是强权。”

“你说什么?”

“没什么。”博斯想了想埃德加对钱德勒的评价,觉得很有意思。来自女性的威胁往往被警察贬低为靠性交易所换来的,哪怕它来自一名职业律师。他相信大部分警察都跟埃德加有一样的想法,认为钱德勒要靠某种权色交易才能取胜。他们不愿承认钱德勒真的是个厉害的好律师,而为博斯辩护的大胖子贝尔克则逊色得多。

博斯起身走到文件柜前,拉开一个抽屉,抽出两个装着卷宗的蓝色文件夹,他管这两本卷宗叫“谋杀之书”。两本都很沉,厚三英寸,一本的书脊上写着“档案”,另一本写着“文件”,都是与人偶师有关的资料。

“明天谁会出庭作证?”埃德加在办公室的另一头问。

“我不清楚顺序,法官没让钱德勒说,但她传了我、劳埃德和欧文。她那边还有验尸官统筹员阿马多,对了,竟然还有布雷默。他们都会到场,然后她再决定谁明天出庭,谁过几天再出庭。”

“《时报》不会允许布雷默出庭作证吧,他们一直和那个泼妇唱反调啊。”

“没错,但是布雷默不是以《时报》记者的身份出庭。他写了本书讲那个案子,所以钱德勒传他以书的作者的身份出庭作证。凯斯法官已经裁定他不享有记者的特权,《时报》的律师可能会抗议,但是法官已经做出了裁定,布雷默必须出庭作证。”

“我说什么来着,八成钱德勒这会儿就在法官办公室跟那个老头子乱搞。不过话说回来,这都无关紧要,布雷默不会对你不利,在他的书里,你可是力挽狂澜的英雄啊。”

“但愿如此。”

“哈里,来瞧瞧这个。”埃德加从办公桌前站起身,走到文件柜旁。他小心翼翼地从柜顶取下一个硬纸盒,放到桌上。纸盒看上去跟帽盒差不多大小。“小心点,多诺万说要过一宿才能凝固。”

他揭开盒盖,里面有一副女性面孔的石膏模型。脸稍稍向左偏,所以右脸印得更清晰饱满,左侧脸颊有很大一部分残缺,下巴的轮廓不全,眼睛闭着,扭曲的嘴唇微张,发际线几乎不可见,右眼圈看着有些发肿。模型看上去很像博斯在墓地、博物馆等地见过的浮雕,只是它一点也不美,它是一副死亡面具。

“她的眼部好像挨过一拳,肿起来了。”

博斯点点头,没说话。看着盒子中的脸,他心里有些发毛,觉得比看到尸体更瘆人,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埃德加终于盖上了盖子,又把盒子谨慎地放回了柜顶。

“你们打算怎么办?”

“还不好说。如果无法从指纹找到线索,它可能是我们确认死者身份的唯一机会。加州大学北岭分校有个人类学家,他联系过验尸官,说可以复原人脸。他通常都是用骨架、头颅复原。我把这个拿给他,看他能不能复原整张脸,配上金色假发什么的。他还能给石膏涂上皮肤的颜色。我不懂,也许没有屁用,但我觉得不妨一试。”

埃德加回到打字机前,博斯也在两本谋杀之书前坐了下来。他翻开写着“档案”的那本,又盯着埃德加看了一会儿。埃德加为了这个案子忙前忙后,博斯不知道该不该为他那份热情感到欣慰。他俩以前做过搭档,博斯还正儿八经地对他进行过为期一年的凶案调查训练,但一直不确定他学会了多少。他总是请假去看房,中午溜出去两个小时参加交割会。他似乎永远不会理解,凶杀案调查组的事不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项使命。就像有的犯罪分子认为犯罪是一门艺术,对肩负使命的警察来说,调查凶案也是一门艺术,是它选择了你,不是你选择了它。

想到这儿,博斯很难相信埃德加这么卖力有什么正当理由。

“你在看什么呢?”埃德加问。他头都没抬,还在继续打字。

“没什么,我在想事。”

“哈里,别担心,会有办法的。”

博斯把烟头扔进残留着咖啡的一次性杯子里,接着又点上一根烟。“为了优先处理这个案子,庞兹让大家加班了吗?”

“当然了,”埃德加笑道,“你面前不就有个全力加班的人吗?”

至少关于这句话他还是诚实的,博斯心想。他对埃德加最初的判断仍是对的,他对此感到满足,继续翻看卷宗。厚厚的文件用三个金属环穿在一起,博斯用指尖滑过文件夹的边缘。文件夹上有十一个标签,上面写着受害者的名字,她们都死于人偶师之手。博斯开始快速翻看,浏览每起案件的照片和每个受害者的个人信息。

被杀害的女人身份背景极为相似:站街女、伴游女郎、脱衣舞女、兼职做应召女郎的艳星。人偶师在城市的阴暗面游走自如,很容易就能找到目标,并带着她们走向黑暗。博斯记得专案组的心理分析师曾说,人偶师的行为模式贯穿他的所有案件。

看着照片里那一张张死者的脸,博斯记得专案组未能从她们身上找到固定的体态特征。她们有的是金发,有的是褐发;有的体格魁梧,有的是虚弱的瘾君子;其中有六个白人,两个拉美裔,两个亚裔,一个黑人。毫无规律可循,从这点来看,人偶师倒是不加选择的,他唯一遵循的模式就是只找边缘地带的女性下手——她们生活窘迫,很容易跟陌生人走。心理分析师说每个受害者都像一条受伤的鱼,释放出看不见的信号,必然会招来鲨鱼。

“她是个白人,对吧?”博斯问埃德加。

埃德加停止了打字。“是的,验尸官是这么说的。”

“他们已经验过尸了?谁做的?”

“没有,明天或者后天才验尸。但尸体运来时科拉松看过一眼,她推测是白人。怎么了?”

“没什么,金色头发?”

“对,至少她遇害时是金色头发,现在已经发白了。你要是想问我有没有查四年前失踪的白人金发女子,见鬼,哈里。我倒是能加班,但即使去查也只能把范围缩小到三四百人。我可不会啃这块硬骨头。等明天指纹比对的结果出来,也许就能查到身份了。别浪费时间。”

“没错,我懂,我只是想……”

“我知道你想要答案,我们都想,但需要时间,老兄。”

埃德加继续打字,博斯也接着看卷宗。他忍不住去想盒子里的那张脸,不知道她叫什么,以何为业,他们对她一无所知。但是那个石膏模型告诉博斯,她一定符合人偶师的某种杀人模式。那张脸有种僵硬的感觉,博斯知道与石膏没有关系,她是个来自边缘地带的女人。

“我走之后你们在混凝土里发现了别的东西吗?”

埃德加停了下来,大声吸了口气,摇摇头。“你指什么?比如那个烟盒?”

“人偶师杀人后,会留下她们的皮包。他剪断包带,当作凶器勒死她们。在他遗弃尸体的地方总能找到死者的包,还有衣服,唯独找不到化妆品,因为都被他拿走了。”

“这回没有,至少不在混凝土里。他们拆毁那个地方时,庞兹派了一名警员留在现场,最后什么也没找到。即使有东西,也可能放在储藏室里,结果被烧毁或者被偷走了。哈里,你怎么看?是模仿犯吗?”

“没错。”

“是的,我也这么想。”

博斯点点头,为老是打断埃德加的工作道歉。他接着研究卷宗。没过几分钟,埃德加从打字机里取出表格,然后把打字机放回工作台。他把与案子有关的文件放进一个新的文件夹,又把文件夹放进椅子后面的柜子,接着边给妻子打电话,边整理桌上的逮捕记录、便笺夹和记事本。这是他的日常流程。他告诉妻子他会在回家路上稍作停留。听着埃德加的电话,博斯想起了西尔维娅·穆尔,他俩也有一些习以为常的日常流程。

“我走了,哈里。”挂了电话,埃德加说。

博斯点点头。

“你还要再待一会儿?”

“我也说不好,我想再过一遍这些东西,明天出庭好知道说什么。”他在撒谎,他不需要复习谋杀之书,人偶师的案子他了如指掌。

“祝你打败财迷钱德勒。”

“就怕她打败我,她可厉害了。”

“好吧,我真得走了,再见。”

“嘿!明天要是查到死者身份,记得呼我。”

埃德加离开后,博斯看看手表——五点,他打开放在文件柜顶部的电视,装石膏人脸的盒子就在电视机旁。他一边等待电视里报道混凝土女尸的案情,一边打通了西尔维娅的电话。“今晚我不过去了。”

“哈里,出什么事了?开庭陈述不顺利吗?”

“不是官司的事,是另一个案子,今天发现了一具尸体,像是人偶师干的。警察局收到一张字条,上面写我杀错了人,真正的人偶师还逍遥法外。”

“是真的吗?”

“不好说,以前我从没怀疑过。”

“怎么会——”

“等一下,新闻在说这个,第二频道。”

“我也打开电视。”

两人看着电视,电话两头的新闻报道的声音同步了。主持人没有提到人偶师,电视上播放了航拍画面,接着转到庞兹接受采访,他说掌握的情况很少,警察局收到匿名信,得知了藏尸地点。看到庞兹脑门上的灰迹,博斯和西尔维娅不约而同地笑了,这让博斯感觉好极了。新闻结束后,西尔维娅的声音变严肃了。“他没告诉媒体。”

“是啊,我们必须先确认,必须先弄清怎么回事。可能是人偶师,可能是模仿犯……也可能有个帮凶。”

“什么时候才知道往哪个方向去查?”西尔维娅是在委婉地问博斯,何时才能知道他是否杀错了人。

“我也说不好,也许明天就知道了。尸检能查出些东西,但只有先弄清死者身份,才能查出她遇害多久了。”

“哈里,肯定不是人偶师,别担心。”

“谢谢,西尔维娅。”西尔维娅的绝对信任让他很感动,但又马上感到内疚,因为在两人的关系上,他从未对西尔维娅完全敞开心扉。他一直有所保留。

“你还没告诉我庭审的情况呢,还有你今天为什么不过来了?”

“是今天的新案子,跟我有关系……我想好好理一理头绪。”

“哈里,在哪儿不能理头绪?”

“你懂我的意思。”

“好吧,我懂。庭审呢?”

“我想进展还算顺利,今天只做了开庭陈述,明天才出庭作证,可是今天的新案子……也许会影响我的官司。”他边说边换了台,但已经错过了别的台对混凝土女尸案的报道。

“好吧,你的律师说什么了吗?”

“什么都没说,他不想了解新情况。”

“真没用。”

“他只想尽快结束审判,要真是人偶师或者帮凶作案,他希望赶在确定前就把官司打完。”

“可是,哈里,这么做不道德啊。哪怕证据对原告有利,他不也应当提出来吗?”

“是的,要是他知道,就应当提出来,所以他不想知道,这样就安全了。”

“你什么时候上证人席?我想去旁听,我能请一天假。”

“别,别担心,就是走个过场。我不想让你担心我的官司,你了解的已经够多了。”

“为什么?这是你的官司啊。”

“不是我的官司,是律师的。”博斯说明天再打给她,然后挂了电话,接着他盯着桌上的电话发了一阵呆。他和西尔维娅·穆尔每周都有三四天一起过夜,这样的状态已经持续了将近一年。虽然西尔维娅说要改变现状,而且已经把房子挂出去卖了,博斯却一直回避这件事,他喜欢两人现在的感觉,害怕打破脆弱的平衡。他对她撒了谎,新的案子的确跟他有关,但他一天的工作已经结束,准备回家了。之所以撒谎,是因为他想单独待一晚上,理理头绪,想想人偶师的案子。

他打开另一个文件夹,最后面贴着几个透明的证物袋,里边是人偶师前几封信的复印件,一共三封。媒体开始疯狂报道案情并给凶手取名为人偶师之后,凶手就开始写信了。在第十一起——也就是最后一起杀人案发生后,他给博斯写了封信。另外两封寄给了《时报》的记者布雷默,分别是在第七和第十一起案件之后。博斯仔细观察信封的复印件,上面的地址和姓名都是大写的印刷体。他打开信纸,看了看上面写的那首诗,也是同样的倾斜的大写体。他念了一遍那些早已烂熟于心的句子。


别怪我没提醒,

我饥渴难耐——今晚要外出觅食;

再做一个人偶,放上空空的架子,

被我玩弄之后——她咽下最后一口气。


爸爸妈妈尖声喊,可惜已经太晚,

年轻的美女,埋在我的塔尖之下;

我勒紧包带,开始准备涂抹,

我听见她最后的喘息,好像在说“博——斯——”


博斯合上文件夹,放进公文包,关上电视,往警察局后面的停车场走去。出门时,两名警员押着一个醉汉走了进来,博斯帮忙把着门。醉汉双手被铐在身后,使劲挣扎,还朝博斯蹬了一脚,不过博斯躲开了。

他开着那辆随想曲朝北驶去,经过前哨路,上穆赫兰道,接着驶入伍德罗·威尔逊山道。他把车停进车库,没有马上下车,而是在车里坐了很久。他想起那两封信,还有人偶师在死者身上的签名,也就是涂在脚趾上的十字架。丘奇死后,他们才明白那个签名是什么意思。十字架指的就是尖塔,教堂的尖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