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交友之道

友人心目中的普鲁斯特是何面目?他有一大帮朋友,这当中许多人在他过世后写了追怀的文章,记述他们所知道的普鲁斯特。对他的评价几乎是一面倒的称扬,朋友们不约而同地表示,普鲁斯特堪称交友的最佳人选,简直就是友情的化身。

从他们的记述中我们可领略到这样一个普鲁斯特——

——他是个慷慨的人

“我仍能看见他裹着毛皮大衣(即使在春天也是如此)坐在拉鲁斯餐厅的餐桌旁;我仍能看见他优雅的手势,其时他正在说服你允许他点贵得离谱的晚餐,他对领班的馊主意言听计从,给你叫香槟、异域水果,或是路上留意到的往酒厂里去的葡萄……他会对你说,要证明你对他的友情,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将他的款待照单全收。”——乔治·德·劳里斯

——他手面阔绰

“在餐厅,或是其他什么地方,只要有机会,马塞尔总是大把大把地给小费。即使到一家他再也不会光顾的车站自助餐厅,他也照给不误。”——乔治·德·劳里斯

——他给的小费动辄是餐费的两倍

“如果一顿饭花了他十法郎,他会掏出二十法郎给伙计。”——费尔南德·格雷

——他倒不是为了摆阔

“普鲁斯特出手阔绰已成传奇,不过我们首先该记住的还是他的好心肠。”——保罗·莫兰德

——他不会没完没了地谈自己

“他是最好的听众。即使与关系极近的人在一起,他也很注意分寸,从不让人围着自己的话题转。他会顺着别人的思路去找话题。有时他会挑起话头说说运动、汽车之类,显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等着你高谈阔论一番。他总是对别人感兴趣,而不是试图让别人对他感兴趣。”——乔治·德·劳里斯

——他是个好奇的人

“马塞尔对朋友怀有浓厚兴趣。我从未见过这么不自我中心的人……他总是想让你高兴。看见别人快乐,他就开心。”——乔治·德·劳里斯

——他从不忽略友情

“不论过度工作还里病痛缠身,他都不会因此冷落了朋友,即使到生命的最后也是如此——他当然不能将他所有的诗情都写入书中,于是他将同样多的诗情奉于生活。”——瓦尔特·贝里

——他是个彬彬有礼的人

“他的礼数真是多得没法说!你会听到他事事都要说抱歉:到一场合,要说对不起;说话,要抱歉;默不作声,也要请你原谅;想心事,要说请原谅;话说得意思有点费解,对不起;甚至对人大大恭维一番之后,也要来上一句请原谅。”——安娜·德·诺瓦耶

——他特别善谈

“普鲁斯特说起话来妙语迭出,引人入胜——即此也难以形容他谈话艺术之高妙。”——马塞尔·普兰德威尼

——在他家做客绝对有乐趣

“在他家进晚餐,他决不会让任何一位客人有冷落之感;他会陪某位喝汤,挨着另一位吃鱼,吃了一半又转到另一人身边且吃且谈,如此这般,直到一餐用完;不难想象,待到水果上来,他已挨个陪了一圈了。对每一位都体贴周到,足证他的恭而有礼,——若是来宾中有一人稍有怨意,他肯定会深感不安。彬彬有礼还不算,以他之善度人意,他还希望确保来他家的每一位都能满意而归。当然,他的晚餐无可挑剔,人人都有宾至如归之感。”——加布里埃尔·德·拉罗什富科

奇的是,友人虽是不吝赞美之辞,普鲁斯特本人对友谊的见解却称得上尖刻至极,我们会发现,他事实上认为友谊的价值极其有限,不拘他付出的友情,抑或他得到的友情,他均作如是观。尽管聚会场合他可以谈笑风生,但他还是相信——

——他宁与沙发为伍

“放弃一小时工作去和朋友聊上一钟头的艺术家都知道,为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玩意儿,他付出了什么代价(交友有何益处?朋友在一起不过是做些让人开心的蠢事罢了。我们来者不拒,一辈子乐此不疲,但是心底里谁都清楚,这是自欺欺人,其情形好比相信家具能明白我们说什么而对其大发议论)。”

——谈话是枉费心力

“谈话似乎是表达友情的不二之门,然而所谈者尽是浮浅空洞的鸡毛蒜皮,对我们全无益处。终其一生,我们说个不休,其实说来说去都是些蠢话。”

——友情浅薄无聊

“……它将我们引向浅表的自我,代价是远离自我中更真实且无法沟通的那一部分(这个自我惟有通过艺术才能沟通)。”

——友谊究其实不过是谎言

“……它让我们相信自己并非处于无所不在的孤独之中。”

话虽如此,普鲁斯特自己倒并非玩世不恭之人。他并不冷漠寡情,也不缺少去看朋友的冲动。(这种冲动他描述为“一种想见到他人的渴望,不论男人、女人,都会有这样的渴望袭上心来,其情形如同长久在医院幽居一室的病人,恨不能夺窗而出”。)

所以普鲁斯特与之大唱对台戏的,乃是所有对友谊不着边际的颂扬。比如声称朋友令我们有机会表露出我们最内在的自我,又如与朋友交谈是最称心如意之事,我们可尽去矫饰,放言无忌,坦然呈现真实的自我。

普鲁斯特对友谊的怀疑,与他晚宴上出现的加布里埃尔·拉罗什富科之类没头脑的朋友没多大关系,虽说他不得不端着吃了一半的鱼与此辈热络寒暄。他的质疑是更具普遍意味的。在他看来,成问题的是人们关于友谊的概念,即使有缘与那个时代最深刻的心灵晤对,倾心深谈,比如说吧,就算他有机会与某个有着詹姆斯·乔伊斯般天才的作家对话,问题还是依然如故。

事实上他还当真与乔伊斯有过一面之缘。1922年,两位作家都出席了在里兹饭店为斯特拉文斯基、贾吉列夫及俄罗斯芭蕾舞团举行的晚宴,此次盛会系庆祝斯特拉文斯基芭蕾舞剧《列那狐》的首演成功。乔伊斯姗姗来迟且未穿礼服,普鲁斯特则自始至终未脱下毛皮外套。乔伊斯后来曾对人说起他们二人互相认识时的情形:

我们的谈话总是以否定式作结。普鲁斯特问我是否认识某某公爵,我说“不”。女主人问普鲁斯特是否读过《尤利西斯》,普鲁斯特答曰:“没读过。”等等,等等。

晚宴结束后,普鲁斯特与那天晚上作东的悉德尼·斯契夫夫妇上了他叫的计程车,乔伊斯问也不问一声,即随他们坐进车里。上车后他的第一个动作是打开车窗,第二个动作便是点上一支烟,二者对普鲁斯特而言恰恰都是要命的。归途中乔伊斯看着普鲁斯特一言不发,而普鲁斯特虽说个不停,却没半句是对乔伊斯说的。车到阿梅兰路普鲁斯特寓所,普鲁斯特悄悄对悉德尼·斯契夫说:“请对乔伊斯先生说,让我的车送他回去吧。”计程车果然送乔伊斯回到住所。此后二人再未谋面。

如果这故事听起来有几分荒唐,那恰是因为我们对这样两位大作家彼此会向对方说些什么有太多的想象。对很多人来说,无话可谈动辄说不并不为奇,令人称奇的是《尤利西斯》和《追忆逝水年华》的作者一同坐在里兹饭店的水晶吊灯下,竟然说来说去就是个“不”字,这的确令人遗憾。

我们不妨想象一下那晚上两人的会面非常成功,——一如我们一厢情愿以为的那样——又会是何种情形:

普鲁斯特:(裹着毛皮外套,悄没声息地戳戳面前的美国大龙虾)乔伊斯先生,您认识克莱蒙多奈尔公爵吗?

乔伊斯:请就叫我乔伊斯吧。公爵?我跟他很熟,一个出色的朋友,从这儿到里默利克,他是我遇到的最仁慈的人。

普鲁斯特:是吗?我很高兴我们所见相同(因发现二人有共同的朋友喜形于色),……虽说我还没去过里默利克。

斯契夫夫人:(欠身向普鲁斯特,以沙龙女主人特有的善解人意发问)马塞尔,你知道詹姆斯的大著吗?

普鲁斯特:《尤利西斯》?当然。谁还能不读这部当代巨著?(乔伊斯闻言面露羞色,然难掩欣喜之情。)

斯契夫夫人:你还能记起书中的片断吗?

普鲁斯特:夫人,整本书我都记得。比如主人公走进图书馆的那一段。请原谅我的法国口音,不过我还是忍不住(开始背诵):“……”

但是,纵使那晚上当真如此圆满,纵使二人后来在回家的车上相谈甚欢欲罢不能,乃坐谈到天明,纵论音乐、小说、艺术、国家、爱情和莎士比亚,谈话与作品、闲聊与写作最终还是两回事,毕竟谈话是谈不出《尤利西斯》也谈不出《追忆逝水年华》的,虽说两部小说都不乏隽永深邃之语,足证二人都可道出不凡之言——这里恰让我们看到了谈话的限制:谈话不可能表达出我们最深层的自我。

此种限制当作何解?何以同一个人能写出《追忆逝水年华》这样的煌煌巨著,谈起话来却口不能言?部分的原因是由于心灵的运作机制。心灵是个极不稳定的器官,说不准何时就会出现一片空白或是心神不属,惟在静定或无所事事之时才会冒出思想的火花,而此时并非真正是“我们自己”。那状态毋宁说倒似一脸孩童式茫然的表情盯着天上飘过的流云出神——说是神不守舍或许并不算夸张。但是谈话时的节奏却不允许留下这样的停顿,因为他人的在场要求我们不断地做出回应,于是我们总觉脱口而出的尽是些蠢话,真正想要说的却没说出,为此我们懊恼不已。

与此恰相对照,一部书则允许我们从时常麻痹的心灵中提炼出精纯之物,它是心灵最活跃之时的一份记录,是对灵感火花的集中再现,而那灵感的火花也许经长年累月的酝酿才得偶一闪现,其前其后,心灵或许始终处于昧暗不明之中。由此看来,同自己心仪的作家见面几乎肯定会大失所望(“的确,有些人比他们的书更了不起,不过恰恰是因为他们的书算不上一流”),因为这样的会面中我们只能见到作家寻常的一面,他们超越时空的一面我们则难以窥见。

再者,谈话几乎不容我们对出口的话做出修正,通常的情形是,我们往往不知道自己想要说些什么,总要有合适的机缘才能表而出之。写作则没有这样的限制,写作大体上就是不断的修改,在不断的改写中,原初的想法——粗浅而未加琢磨的意念——得以丰富、细化。当其出现在书页之上时,也许已经合乎逻辑且富于审美意味,一如人们希望看到的那样。反观谈话,我们的初衷谈着谈着即变形扭曲,倘我们一再修正补充,谈话对象即有再好的脾气也要大呼消受不起。

普鲁斯特写作之从心所欲是出了名的,往往要到命笔之际,他才知道自己想写什么。1913年《追忆逝水年华》第一卷问世,其时普鲁斯特根本没想到此书最终会写成洋洋七巨册的鸿篇巨制,计划中该书应是一个三部曲(《在斯万家那边》、《在盖尔芒特家那边》和《重现的时光》),而且还准备将后面两部分合为一卷。

然而,第一次世界大战使第二卷的出版推迟了四年,普鲁斯特的计划因此全然改变,在此期间,普鲁斯特发现还有许多新的东西可写,且明白还得有四卷的篇幅才能将所欲写者道出。结果是,原来的五十万字扩展到了现在的一百三十余万言。

改变的可不仅仅是小说的字数篇幅。每一页,乃至大多数的句子都有修改,也可以说,从手稿到校样,每一个段落都变了样,单是第一卷就有一半四次重写。普鲁斯特每每回看原稿,一看便觉原先所写不能惬心当意,有些字句不当漏掉而竟漏植了,有些原本觉得表达清楚的意思似乎还得重新营构,或是一个新的意象或隐喻当写入书中,以使主题得以丰富和延伸。由那改得面目不清的手稿,我们可看出普鲁斯特怎样精益求精,不停地完善他最初的表达。


出版商可算是倒霉到家了,普鲁斯特送来的手稿字迹潦草不说,交稿之后他还会没完没了地修改。潦草的字迹一变而为字迹工整、优雅的校样,不过是让他更容易看出种种错漏之处,他会再在上面大改特改,改到纸上每一处空白都用尽还不够,有时他还要在纸张的边缘贴上些长签条。

出版商或许会因此不悦吧,但不厌其烦的修改却有助于写出更好的作品。可以这么说,《追忆逝水年华》已然不是一个普鲁斯特努力的结果(虽说一个普鲁斯特就叫最挑剔的人无刺可挑),而是好几个眼光独到、造诣不凡的作者通力合作的产物(少说也有三位:作为原稿作者的普鲁斯特+作为校阅者的普鲁斯特+作为修改者的普鲁斯特)。从最后出版的书里当然看不到苦心营构的痕迹,或是创作的具体过程,我们读到的只是一个从容、严谨、无可挑剔的声音,所有的句子绝无毛病,可以不易一字,没有一个隐喻须修改,没有一处意思须澄清,也没有哮喘病发作造成间断的痕迹,虽说普鲁斯特写作时当然也得睡觉、吃早餐、写礼尚往来的书信。普鲁斯特倒不是在有心隐瞒什么,他是要矢忠于他写这部小说的初衷,哮喘发作或吃早餐之类,虽说是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与他写此书的动机却了不相关,因为正如普鲁斯特所言:

作品是作家另一个自我的产物,这个自我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在社会上以及在恶行中显现的那个自我并非一回事。

出之以谈话形式的友谊要以丰富、精确的语言表达出复杂的意念,实在有其限制,不过还是有人在为这样的友谊辩护,认为友谊令我们有机缘以最私密最诚实的自我与人沟通,而且我们于此可以清晰地表露心中所想。

这说法颇诱人,但这样的诚实似尚须仰赖以下二事方成为可能:

其一,我们的内心究竟有多少念头,特别是,我们对朋友有多少虽说很实在,说出来却可能伤人,虽属推心置腹,说出来却有失厚道的看法。

其二,若我们敢大胆直言对朋友的想法,朋友很可能弃我们而去,对此我们是否已掂量好了?而我们掂量的结果部分地又是依照我们对以下问题的意识得来的:我们招人喜爱的程度,我们的品性是否足以保证我们在已然一时开罪了朋友(比如提到人家的未婚妻或是抒情诗时尽说叫人扫兴的话)的情况下仍能与他们做朋友。

不幸的是,照这两条来看,普鲁斯特都无缘享受诚实的友谊。首先,他对人有太多虽透辟却不那么厚道的看法。1918年,他遇到一个会看手相的女人,据说这女人瞥了一眼他的手,又对着他的脸端详片刻,便直筒筒地说:“先生,你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呢?倒像是你在给我看相。”然而这种鉴貌辨人的本事却并未让他得出什么叫人称心的结论。“没几个人是真正充满善意的,明白这一点让我深感悲哀,”——他如是说。据他的判断,大多数人身上都有严重缺点:

世上最完美的人也有令我们震惊、愤然的缺点。比如有人聪明绝顶,总是站在云端里看待一切,从来不说别人个“不”字,但这人会把你极重要的信件揣在兜里忘了发,虽说这信是他主动要帮你邮的,如此这般,误了你极要紧的约会,他还没事人似的,一笑了之,连句抱歉也不说,因为他恰恰把没有时间概念视作他不同凡俗之处。再如有人极优雅极有教养,言谈举止也许太有分寸了,若是对你说到你,凡可能惹你不悦的话,他绝对不会说,但是你却会觉得这人有城府,好多话藏着不说,在心里沤着,与对你说的全然是两码事。

吕西安·都德觉得普鲁斯特拥有“一种并不令人羡慕的洞察力”:

他能发现人心中所有藏着掖着的小奸小坏,而这个发现把他吓坏了:无关痛痒的小小谎言,些许的保留和秘密,装出来的漠然,心怀叵测的花言巧语,因方便起见而说得稍稍走了样的事实……这么说吧,所有会令我们在恋爱时感到担心,或会令友谊蒙上阴影,令我们与人交往索然无味的一切,都一再地让普鲁斯特陷入惊讶、忧伤或是冷嘲。

很遗憾,就诚笃的友情所需的条件而论,普鲁斯特可说是一样也不具备,一方面,他对他人的弱点敏感至极,另一方面,他对自己是否能让人喜欢又有着过分的疑虑(“啊!千万别成了一个让人讨厌的人——那一直是我的梦魇),同时他又极怀疑如若对朋友道出更多不好听的话,与他们是否还能做得成朋友。前面我们已提及他的自卑(“如果我能对自己的估价高一点该多好!可惜那是不可能的”),这自卑孕生出极夸张的念头:要想交上朋友,他必当如何如何。虽然对一切关及友谊的溢美之词皆不能苟同,他却还是很渴望得到情感(“当我真正陷入悲伤之时,惟一的慰藉就是爱人与被人爱”)。普鲁斯特曾在“毒化友情的种种念头”项下坦率道出了他在情感问题上近乎偏执狂的种种忧疑:“朋友会怎么看我们?”“我们是否不够得体?”“他们当真喜欢我们吗?”还有,“对朋友另有新朋而将我们遗忘的恐惧”。

这意味着普鲁斯特在任何场合首先想要做到的总是让别人喜欢他,记得他,对他有好评。好友雅克埃弥尔·布朗彻的话可以让我们对他之在意他人略知一二:“他不仅把男主人女主人捧得晕头转向,而且还送鲜花和花样翻新的礼物,为此荡尽家产也在所不惜。”普鲁斯特的心理洞察力(厉害到已然威胁到看手相者的饭碗)使他总能浑不费力即找到得体的话、微笑和鲜花,以赢得朋友的欢心,而他的招数总是有效。他谙晓交友之道,交游甚广,朋友都喜欢与他相伴,且对他关爱有加,在他死后,他们写了一大堆颂扬的书,书名尽是“我的朋友马塞尔·普鲁斯特”(莫里斯·多布雷,一卷本)、“我与马塞尔·普鲁斯特的友谊”(费尔南德·格雷)、“给一个朋友的信”(玛丽·诺德林格)之类。

以普鲁斯特在交友上付出的心力策略的讲究而论,朋友对他报以热忱实不应让我们感到吃惊。比如,甚少交友的人总是想当然地认为,友情是无方之物,我们想谈论的话题也正是别人感兴趣的,用不着在这上面费心。普鲁斯特则没那么乐观,他看到,己之所想未必就是他人所欲,故而认定他还是一直当一个提问者,顺着别人的思绪走为好,免得自说自话,令人生厌。

舍此而外,怎么做都不能说是好的交谈方式:“很多人与人交谈时都显得太生硬,他们不管对方是否高兴,只顾自说自话,说来说去都是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而交谈要求我们为了令对方高兴在某种程度上放弃自我:“我们在聊天时,说话的已不再是我们自己……我们在不断地调整自己,越来越接近对方,而不再是那个与对方反差很大的自我。”

由此我们也就不难明白,普鲁斯特的朋友乔治·德·劳里斯说起他常和普鲁斯特谈论运动和赛车时,何以充满感激之情。此人是个狂热的飚车族,也是个网球手。谁都知道,普鲁斯特对运动和赛车都没什么兴趣,但是与一个对雷诺汽车曲轴情有独钟的人聊天却大谈蓬巴杜夫人小时如何如何,则未免太不知交情为何物了。

交谈并不是为了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自以为是地大发议论,它首先是为了获得温暖,得到情感上的满足。正因如此,普鲁斯特虽是个智力发达的人,却对纯智识上的友谊提不起精神。1920年夏,他收到好友悉德尼·斯契夫的一封来信(两年后促成普鲁斯特与乔伊斯那次糟糕的会面的,正是此人)。悉德尼告诉他,他与太太薇奥列塔正在英格兰的海滨度假,天气晴和,阳光明媚,美中不足是薇奥列塔邀来了一帮兴兴头头的年轻人,这帮年轻人的浅陋无知越来越让他感到沮丧。他写道:“真是无聊透了。我不喜欢整天与年轻人呆在一起。他们的天真令我难受,我不想败他们的兴,可也不愿都由着他们。有时我对人也有兴趣,不过这些年轻人我不喜欢,他们太无知了。”

此时普鲁斯特在巴黎正缠绵病榻,他很难理解有人会因与年轻人一同在海边度假而闷闷不乐,而这些年轻人的惟一过错不过是没读过笛卡儿:

我的心智活动完全是个人化的,有时也有与他人的交流,但这与他们智识的高下无关,对我而言,只要他们善良、诚实就行。

即使谈论严肃、高深的话题,普鲁斯特首先也还是在倾听别人的见解,而非像有些人那样,兀自忙着发表自己的高见。他的朋友马塞尔·普兰德威尼,亦即另一部题为《与普鲁斯特在一起的日子》的回忆录作者,曾说起普鲁斯特理智的谦恭,他总惦着他的话是否令人生倦,话题是否引人入胜,或是说得是否委婉。普鲁斯特说话,时不时就要来上一句“也许”、“可能”或是“你不这么想?”。在普兰德威尼看来,从中恰可见出普鲁斯特想让对方感到舒心的意愿。他心里或者正在嘀咕:“也许我说错了话,惹他们不悦了。”普兰德威尼并非在抱怨,此种犹疑毋宁是人们更愿意看到的,特别是在普鲁斯特情绪低落的时日:

普鲁斯特最悲观之时的某些声言颇令人惊讶,这些谦恭之辞则让人面对诸如“友谊纯属虚构”、“爱情是个陷阱,带给我们的除了痛苦还是痛苦”之类的断言时,多少会感到几分释然。如其没有这一面来中和,那些话听来就未免太冷了。

——您不这么看?

不管普鲁斯特如何风度迷人,还是有些人不客气地将其说成是过分的多礼,他们认为普鲁斯特实在是礼多,有些爱调侃的朋友甚至发明了一个专用的嘲讽字眼,以形容他古怪的社交习惯。费尔南德·格雷写道:

我们这个朋友圈里发明了一个叫作“普鲁斯特做派”的词,意指过于绅士气,里面也有世俗所谓矫情、让人起腻、花言巧语之意。

普鲁斯特对劳合·海曼的殷勤有礼,可说是所谓“普鲁斯特做派”的最好注脚。劳合·海曼是个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名妓,奥尔良公爵、希腊国王、埃根·冯·弗斯腾伯格亲王,后来还有普鲁斯特的舅公路易·威尔等,都曾是她的恩客。普鲁斯特初遇劳合时还不到二十岁,劳合遂成为他展示“普鲁斯特做派”的第一个对象。他给她写信,信中全是赞叹之辞,信之外,还送上了巧克力、鲜花、饰品,这些礼物均价格不菲,以致他父亲不得不警告他不可如此挥霍。

致海曼的信通常都是这么起头:“亲爱的朋友,我的快乐之源,”接着就会说到请花店送来的不成敬意的小玩意,“这儿是十五支菊花,我希望花茎像我吩咐的那么长。”要是花茎不够长,或是劳合要什么比花花草草更昂贵或更耐久的信物,他便奉上赞美之词,称劳合是天生尤物,慧质兰心,优雅高贵,还说她花容月貌,尤如仙女下凡,能够颠倒众生。如此这般,到信的结尾处曲终奏雅,表白心迹,似乎是再自然不过了。不惟如此,普鲁斯特还有个建议:“我建议将这个世纪称作劳合时代。”就这样,劳合成了他的朋友。

这里是劳合的玉照,摄影师是保罗·纳达尔,照片差不离就摄于那束菊花送到劳合门前之时。

“普鲁斯特做派”的另一受益者是诗人兼小说家的安娜·德·诺瓦耶,写过六部诗集,算不上什么令人难忘之作,不过在普鲁斯特眼中,她却是位可与波德莱尔比肩的天才。1905年7月,诺瓦耶将其小说《操控》寄赠普鲁斯特,普鲁斯特复信赞她简直是创造了一个星球,“一个可供人类沉思的奇妙星球”。她不仅是天体的创造者,而且也是个神话中的女子。普鲁斯特向她发誓:“我一点也不羡慕尤利西斯,因为我的雅典娜更美丽,比他的女神拥有更多的智慧和知识。”几年后,普鲁斯特为《费加罗报》撰文评论安娜的诗集《目眩神迷》,他写道,安娜创造出了可与维克多·雨果媲美的意象,她的作品令人炫目,堪称印象主义文学的典范之作。为向读者证明他所言不谬,他引了安娜的几行诗:

这时一支看不见的利箭飞出,

飞向世界穹顶上一只柔弱的鸟。

“你何曾见过如此华美圆融的意象?”他问道,——读至此处,读者若心疑腹诽犯嘀咕,暗道“见过,而且见过不少哩”,甚或怀疑论者中了邪,真是情有可原。

然则是不是普鲁斯特是个极端虚伪的家伙?“虚伪”一词暗示了藏在好心、善意背后的恶意和机心,既然普鲁斯特对劳合·海曼的真实感受不可能像他夸饰的言词中表露的那样,没准他话里有话,看似赞美,实为讥讽哩。

这种判断也许过于戏剧化了。毫无疑问,他的“普鲁斯特做派”没几回是十足当真的,但是那里面却也传达出这样的信息:“我喜欢你,希望你也喜欢我,”当此之时,普鲁斯特是诚心的。十五枝长茎菊花、奇妙的星球、颠倒众生、雅典娜、女神、华美的意象之类,不过是普鲁斯特自疑的派生物:他感到单凭他自己的情意还不足以确保得到他人的关爱,还得有些附加物才行。我们不该忘记,前边提及的,他对自己的令人气沮的评价[“我的自我估价还不如安东尼(他的管家)对他自己的评价”]。

水至清则无鱼,绝对的诚实在友谊中其实是不存在的,朋友兴头头展览自己的诗集,或是让你看看刚出生的宁馨儿,当其时也,说说好话几乎是不可免的,我们不可因普鲁斯特社交礼数上过于夸张忽略了此一事实。将此种礼数说成是虚伪,乃是无视我们有时说说假话并非出于什么不良企图,倒是想证实我们的情感。文章是自己的妙,孩子是自己的好,这可说是人之常情,是故要是见了朋友的作品不表欣喜之情,见了朋友有孩子不夸上几句,他们或许就会疑惑我们是否当真喜欢他们。朋友总是想从我们这里得到赞许之词以证实我们对他们的爱,岂不知有时我们虽对他们不满却仍然喜欢他们,这二者之间实有距离。我们想象得出,有的人有诗人的忧郁却又世事洞明,有的人夸夸其谈却很迷人,有的人有口臭却让人想亲近,这些都是可能的。但是人往往是敏感的,这意味着如果说出负面的看法,多半会危及彼此的交情。我们总以为人家背后对自己的议论多是出于恶意(或是不满之意),而对刚刚与我们闲聊的人就觉得近乎,我们会嘲笑他的习惯,却依然对他有好感。

普鲁斯特曾将友谊比作阅读,因为交友与阅读均涉及与他人的交流。不过他以为阅读有一好处是交友所无的:

当你阅读之际,友谊忽然间回到了原本的纯净。面对书本,我们用不着虚情假意。假如我们整晚与书相伴,那只有一个原因,我们喜欢。

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去赴晚宴常常是因为担心不赴宴则可能令朋友不悦,伤及彼此的交情,即是说,我们是因想到朋友不免会多心,不得已才打起精神去吃这顿没滋没味的饭。与书为伴则是何等惬意!至少只要我们愿意,我们可随时捧起,如觉厌倦则可弃书不观,面露不悦之色也不打紧。如果有幸和莫里哀一起共度一个晚上,即令在这位喜剧天才面前,我们也难免偶或强令自己露出虚假的微笑,正以此,普鲁斯特说他更喜与书本为伍,而不喜在生活活剧中的交流。至少,当面对书本之际——

(我们)觉得莫里哀的话诙谐有趣,我们才笑;如果觉得腻味了,我们面露厌烦之意也无妨,而一旦不想再往下读,可以径直把它放回原处,根本不用想如此行事是否唐突了这位天才而兼名流的大人物。

面对每一桩友谊中都显然不可免的虚假,我们当做何反应?同一把友谊的伞下,却总是存在着两个彼此矛盾的方面,一面是我们得维系感情,另一面是我们想表达出真实的自我,对此难题,我们当如何措置?普鲁斯特是个极诚实的人,同时又是个极度渴求情感的人,正因如此,他发展出他独有的一套交友之道,竭力使两方面各臻极致而无所滞,照他的判断,对情感的追求和对诚实的追求,二者格格不入,不是偶尔难以两全,而是根本无法兼得。这意味着普鲁斯特在友谊上采用的是一种狭义的概念:他要的是与劳合愉悦地互通情款,而非对莫里哀说他令人厌烦,或是对安娜·德·诺瓦耶说她根本不知诗为何物。你可能会悬想,如此一来,普鲁斯特未免不够朋友,实情却恰恰相反,他将二者分得一清二楚,交情归交情,诚实归诚实,反使他在两方面都更应付裕如,他是个好性子、可靠、迷人的朋友,同时他又是个诚实、深刻、决不会陷入温情主义的思想者。

要说明这种桥归桥、路归路的截然二分如何影响到普鲁斯特的为人处事,他与费尔南德·格雷的交往不失为一个好例。格雷与他一度是同班同学,后来又是写作上的朋友。普鲁斯特出版第一本小说集时,费尔南德·格雷已在文学期刊《巴黎评论》任要职。普鲁斯特自己也认为这本《优游卒岁录》有毛病,不过要求老校友美言几句不能算是过分吧?未料对格雷而言,这还是强人所难了,关于普鲁斯特的写作,他在《巴黎评论》上甚至一字不提。他倒是在杂志上留了点篇幅写了书评,但他只谈插图、序言及随书附赠的钢琴琴谱(附赠琴谱是商家伎俩,与普鲁斯特毫不相干),结末还要来上一番嘲讽,说这书是托了人情才得以出版。

要是你有格雷这么个朋友,而他不久之后出了本写得糟糕之极的书,寄上一本要你发表高见,你会怎么做?普鲁斯特几星期后就碰上了这样的问题——费尔南德将自己的诗集《童年的家园》寄赠普鲁斯特,若是此书可以称善,将诺瓦耶比波德莱尔也真算不得什么过头话了。普鲁斯特正可借此良机出掉从格雷那儿受的一口恶气,直言他的诗水准太低,劝他不要不务正业。但我们知道,这不是普鲁斯特的方式,我们看到的是,他很大度地写了封信向格雷道贺。信中写道:“您的诗令我有惊艳之感。我知道您对我的书颇有微词。但那显然是因为您认为我写得不好,既然发现您书中的好处,出于同样的理由,我得对您直言我读后的感受,也对别人这么说。”

给朋友写了信过后却决定不将其付邮,这种事是常有的,而寄出的信往往比没寄出的更有趣。普鲁斯特去世后,从他遗下的文件中,人们发现了给格雷的一封短简,写信的时间稍早于他寄出的那封信。信中的话要刻薄得多,难以接受得多,但其中透露的信息却更为真实。他对格雷寄赠《童年的家园》表示感谢,接下来的赞词却都是说书写得够长够厚,只字不提诗的水准,再往下还有些伤人的话,说格雷傲慢、不可信赖、幼稚等等。

为何他写了信却未寄出?一般人认为朋友间结了怨应该坐下来开诚布公地谈,然而这么做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也许会让人踌躇再三。普鲁斯特可以将格雷邀到酒店,叫上最上等的葡萄,往侍者手里塞上五百法郎小费令其小心侍候,而后与格雷开谈,轻声慢语对他说,他似乎有点过于傲气,对别人不够信赖,而且幼稚得有点孩子气。结果会怎样?结果会发现格雷马上涨红了脸,推开面前的葡萄,气冲冲走出餐厅,弄得刚赚了笔外快的侍者莫名惊诧。这么做除了与自视甚高的格雷两人之间生出嫌隙,还能有什么益处?再者说,普鲁斯特与这类人交友,难道就是为了证明他识人之准,一如算卜者之能读懂手相?

对令我们心生怨愤之人反唇相讥兜其老底,往往太过伤人,这些笨拙的想头还是叠叠收收,存放到某个私人的角落为好。一封永远不会寄出的信就是这么一个角落,小说则是另一个好去处。

我们不妨把《追忆逝水年华》看作一封其长无比却未寄出的信,看作“普鲁斯特做派”的解药,看作雅典娜云云、奢侈的礼物、长茎菊花之类的反面,看作普鲁斯特在现实生活中不能说不可道者于此尽可一吐为快的所在。普鲁斯特将艺术家描述成“能够将不足为外人道之事准确道出的人”,《追忆逝水年华》恰恰给了他一个机会,将不当说之事之思倾囊倒出。劳合·海曼也许自有其迷人之处,但也有令人不耐的一面,这一切均融入到对奥黛特·德·克雷西这个虚构人物的描写中。费尔南德·格雷在生活中或许躲过了普鲁斯特的一顿教训,但从书中那个令人生厌的人物阿尔弗莱德·布鲁赫身上,他可以看到普鲁斯特在转弯抹角地给他上课,因为这个角色身上的某些东西恰是他格雷的传神写照。

不幸的是,普鲁斯特既坚持诚实又维系友情的努力让巴黎社交圈那帮死心眼的人给搅了局,他们硬要把他的作品当作“纪实小说”来读。普鲁斯特言之凿凿,“书中人物纯属虚构”,即使如此,很多人还是按迹索踪,自动对号入座:卡米耶·巴瑞尔发现诺布瓦身上有点自己的影子;罗贝尔·德·孟德斯鸠发现夏吕斯男爵有点像自己;德阿布费拉公爵看出罗贝尔·德·圣卢和拉谢尔之间的情事写的是他和露易莎·德·莫南之间的关系;劳合在奥黛特·德·克雷西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某些特征。虽说普鲁斯特连忙向劳合赌咒发誓,说奥黛特事实上“与您正好相反”,但是既然两人的住址都一模一样,劳合不信他的话倒也在情理之中。普鲁斯特那年头的巴黎黄页上分明写着:“海曼(劳合夫人),拉贝鲁兹大街(rue Laperouse)3号”,小说中奥黛特则住在“拉贝鲁兹大街(rue La Perouse)一小旅馆,位于凯旋门之后”。惟一的差别似乎只是街名的拼写方式。

虽说生出这些麻烦,属友谊的归于友谊,属诚实的(不寄出的信或小说)归于诚实,这原则还是应当牢守不渝(当然街名还是改为上策,信件还须藏得严实)。

如此牢守友谊、诚实二分之疆界,甚至可说正是为了友谊。普鲁斯特有言:“对友谊不屑一顾的人也有可能……正是世上最珍视友谊的人。”这也许是因为,这些冷眼看世的人对友谊有一种更现实的理解。他们避而不谈自己,并非因为他们认为这话题不值一谈,而是因为他们将这话题看得很重,而闲聊过于随意、多变,且极表面化,率尔而谈,反失其意。是故他们不会因老是充当听众而感到不悦,他们视友谊为倾听的良机,而不以教训他人为乐。此外,因为能为他人设身处地,他们认为一定程度的虚伪是免不了的,所以他们可以赞叹年老色衰的妓女玫瑰般娇艳,也不吝给一部眼高手低的诗集来一篇捧场的书评。

这些人不求真理与情感两全,他们洞悉二者不可得兼,因此分而求之。在菊花与小说,劳合·海曼与奥黛特·德·克雷西,当寄出的信与密不示人然而绝对应写的信之间,他们明智地划出了一条泾渭分明的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