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一章

人生到了后期,你觉得可以喘口气,歇一会儿了,不是吗?你认为,活了一辈子,也该歇一歇了。反正我是这样想的。但是到那时你才开始理解,生活是不会有所恩赐的。

还有,年轻的时候,你一定认为你可以预想到岁月会带给你的苦痛和凄凉。你会想象自己也许会孤单、离异、丧偶;孩子们都长大疏远了你,朋友也相继离世。你还会想象自己地位不如从前,无所欲求——更无人欣赏。你可能会想得更远,想到自己走向死亡,到那时无论有多少人陪伴,都只能独自面对。所有这些都是一味向前看。而你做不到的是向前看,想到自己站在未来的某一点回望过去,去体会岁月带给你的新的情感。比如说,你发现,当你的人生见证者日渐减少,确凿的证据也随之减少,因此,对当下和曾经的你也就没有那么笃定了。即使你是个勤于记录的人——用文字、声音、图片——你也许还是会发现,自己的记录方法很不得法。艾德里安以前常常怎么说来着?“不可靠的记忆与不充分的材料相遇所产生的确定性就是历史。”

我仍然很喜欢阅读历史,当然包括我有生之年所发生的一切正史——撒切尔夫人、“9·11”事件、全球变暖——阅读之时自然带着恐惧、担忧以及谨慎的乐观。但是,我在阅读这一段历史时,与阅读古希腊罗马、大英帝国或俄国革命时的感受却迥然不同——我从未完全相信它。也许,我只是对那些多少已被公认的历史更感牢靠。或许呢,又是那同样的悖论:发生在我们眼皮底下的历史理应是最清晰的,然而也是水分最大的。我们生活在时间中,它牵制我们,也定义左右着我们,而时间本是用来衡量历史的,不是吗?如果我们无法理解时间,无法掌握其节奏与进展,那么我们何以理解历史——哪怕是我们自己那微小、私密、基本无从记录的历史?

我们年轻的时候,觉得三十岁以上的人看上去都像是中年人,五十岁以上的就像古董一般。而悠悠流逝的时间,也印证了我们那时的想法真的没错。我们年轻时觉得那么重要、明显的年龄差异,随着时间都消蚀不见了。最后都归属于一类了——不再年轻。我自己其实还真不大在乎。

当然也有例外。对于有些人,他们年轻时形成的对时间的区分从未真正消失过:年长的在他们眼里总是年长的,哪怕他自己也已经长出花白的胡须。还有一些人,虽然只比别人年长个,比如说,五个月,却总会倔强地认为他自己——她自己——比人家更明事、更知理,尽管事实恰恰相反。或者呢,我不妨说,正因为事实恰恰相反。因为,对于任何一位客观的观察者而言,天平显然已转向较为年轻的人,而年长的人却愈发刻板地——愈发神经质地——以为自己高高在上。

顺便说一句,我还经常听一些德沃夏克的曲子。不大爱听他的交响曲;现在更喜欢弦乐四重奏。但是柴可夫斯基也难逃天才作曲家的宿命,受年轻人追捧,对中年人依然有一些吸引力,但年老之后想起来,就算说不上令人窘迫,也多少显得有点不太搭界。我倒并不是说她说得很对。其实,但凡天才总会让年轻人着迷,此事天经地义。如果哪个年轻人对天才不感兴趣,那才算是不正常。顺便说上一句,我认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原声碟算不上天才之作,即使是我年轻时我也没这么觉得。另一方面,我还会时不时地想起泰德·休斯,一想到他有写不完的动物,就会会心一笑。

我和苏茜的关系不错。算还好吧,多多少少。可是现在的年轻一代已经觉得没必要、也没义务与长辈保持联系。至少在他们看来,“保持联系”并不等于“见面”。联系老爸,一封电子邮件就够了——真是可惜,老爸没学会发短信。是的,他现在已经退休了,还天天倒腾他那些神秘的“项目”,真怀疑他到底完成过一项没有,但那至少能让他的脑子活动活动,好过打高尔夫。哦,对了!我们上周本打算去看看他的,但临时有点事儿。我真心希望他别得了老年痴呆症,那是我最担心的事儿,真的,因为,你看老妈肯定是不打算再要他了,对吧?不:我有点儿夸张,表达得不够准确。苏茜不是那样的,我敢保证。一个人住久了就总会心生自怜与妄想。苏茜和我关系不错。

我们的一个朋友——虽然我和玛格丽特离婚的时间比我俩结婚的时间还要长,但还是会不由自主地这样说——她的儿子有一支朋克摇滚乐队。我问她有没有听过他们的歌。她说有一首叫《每天都是星期天》。看来,同样的青少年无聊情绪真是代代相传,想到这我不禁释怀地笑了。逃避现实的讽刺谐语也是代代如此。“每天都是星期天”——这句歌词让我想起自己当年也觉得时光停滞,总觉得真正的生活久久没有到来。我问了我们那位朋友,他们乐队还有别的什么歌没。再没有了,她回答说,他们乐队就这一首歌。那这首歌是怎么唱的?我问道。什么意思?下一句歌词是什么?你没明白吗,是吧?她说。歌名就是歌词。他们就重复这一句歌词,一遍又一遍,想唱多长就唱多长。我记得自己当时笑了。“每天都是星期天”——这可是句不错的墓志铭,是不是?

有一个长长的白信封,透明纸窗下面能看见我的名字和地址。对于这种信,我不知道你会怎样,但我是从来不会急着拆开的。曾几何时,这种信函就意味着我的离婚纠纷进入到了另一个痛苦的阶段——也许是因为这个,所以我很怕这种信封。现在这种信封里大多都是税单,是我退休那会儿买的可怜的几笔回报率很低的股票,也有可能是我长期捐款支持的慈善基金又来信劝我再多捐些。所以我本来已经把它忘在脑后了,直到晚些时候收拾公寓里的废纸——而且还是收拾到最后一个信封——打算回收利用的时候。原来是一封来自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法律顾问公司的信,柯英布氏公司。一个叫埃莉诺·马里奥特的人在信里写道“关于莎拉·福特夫人(已逝)不动产相关事宜”。我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是谁。

我们常常想当然,对不对?比如说,我们认为记忆就等于事件加时间。但是事实远非如此:事实更加怪异。是谁曾说过来着?记忆是那些我们以为已经忘记的事情。而且我们理应明白,时间并非显影液,而是溶剂。但是这样理解并不讨好——也对我们无益;对我们过日子并没有什么帮助;于是我们就忽略了这一点。

信中要求我确认一下地址,并提供一份护照的复印件。信中告知我,有人遗赠给我五百英镑和两份“文件”。这让我非常不解。首先,遗赠赠予者的教名我从未听过,也有可能是我忘记了。而且五百英镑这笔数目似乎是个很具体的数目。不能说是一分不值,却也算不上是一笔财富。如果我能知道福特夫人什么时候立下的遗嘱,也许可以想出个所以然来。但是如果是很久以前所立,那相应的这笔数目现在肯定已经更可观了,那我就更想不通了。

我确认了自己还健在、身份的真实性以及自己的所在地,并附上了复印件。并在信中请求了解立嘱日期。此后的一天晚上,我坐了下来,想要重新记起大约四十年前在奇斯尔赫斯特那个令人难堪的周末。想记起是否那其中某一刻、某件事或是某句话会让人觉得值得感谢或是值得有所回报。但我的记忆现在越来越像个机械装置,只是反复地重现那些貌似确凿的数据,鲜有变化差异。我凝望过去,我静心等待,想诱使自己的记忆走入另一不同的轨道。但这番努力却付诸了东流。我以前和莎拉·福特夫人(已逝)的女儿曾经交往过一年左右时间,她的丈夫对我屈尊俯就,她的儿子把我盯得紧紧的,她的女儿操控利用我。那段交往确实让我痛苦不堪,但也不至于要让她妈妈给我留下五百英镑以表歉意。

而且,那阵痛苦的感觉也没有持续很久。我之前就说过,我有种自我保护的本能。我早就把维罗妮卡抛在脑后,与我没有半点瓜葛了。当岁月把我早早地带入中年后,我开始回顾自己经历的一生,思索自己未走的条条道路,和那些看似平静却又暗流汹涌的一个个假设,但我觉得自己从未想象过——往坏的方向未曾想过,更不要说往好的方向想了——如果还跟维罗妮卡在一起可能会怎样。安妮倒是想过,维罗妮卡,从来没有。而与玛格丽特共度的那些岁月,我从未后悔过,尽管我们以离婚而告终。虽然我也曾试着想过——想想并不难——但从未幻想再过一段与此截然不同的人生。我觉得这算不得自我满足;更多的是缺乏想象力,没有抱负,总之是少点儿什么。据实来讲,是的,我太过普通,不够特异,自己做过的那些事情,即使人生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是会去做的。

我并没有立刻看律师的信函,而是先看了看信的附件,一个长长的奶白色的信封,上面写有我的名字。那字体我以前虽只见过一次,但颇感熟悉。安东尼·韦伯斯特先生——字母的上行与下行都带着一点花体,这让我回想起在一个周末结识的某个人,其字体大胆有余,形状欠佳,或许颇能体现这是个“足够古怪”的女士,会做一些我未曾做过的事情。但会是些怎样的事情,我却不得而知,也无从猜测。信封前面的中央上部,有一截透明胶带。我本以为这一胶带应该是一直粘到信封背面,上面还应贴上一个封条,但是这一胶带却在信封的最顶端被割开了。可以猜到这封信之前是贴在别的什么东西上的。

最后我拆开了信。“亲爱的托尼,我认为你应该拿到所附的物件。艾德里安总是兴致勃勃地提起你,也许你会觉得这是许久以前一段有意思的,抑或有些痛苦的记忆。我还留给你一小笔钱。也许你会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说实话,我自己也说不清楚我的真实动机是什么。不论如何,我对前些年我的家人那样对待你深感抱歉,即使在九泉之下,仍真心地祝愿你一切安好。莎拉·福特。附言:这听起来虽然有些奇怪,但我想,他人生的最后几个月是快乐的。”

律师还要求我提交详细的银行账户信息,这样她遗赠的钱可以直接打入账户。她信中还提到,此附件是她遗赠给我的第一份“文件”。第二份还在福特夫人的女儿手上。这时我才明白那截被割断的透明胶带是怎么回事了。马里奥特夫人现在极力想要回第二件遗物。信中对我的提问也做出了回答,福特夫人是在五年前立的遗嘱。

玛格丽特以前常说,世上的女人分为两类:一类是棱角鲜明的;一类是神秘莫测的。而这种特征是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最初感知,也是让这个男人被她吸引或不感兴趣的原因。有些男人喜欢第一类,有些喜欢另一类。玛格丽特——其实不用我告诉你你也知道——就属于棱角鲜明的那类,可是,对那些由内而外散发着神秘气息或者故意装作神秘莫测的女人,她也会心生妒意。

“我就喜欢你本来的样子。”有一次我这样跟她说。

“但是你已经太了解我了。”她回答道。那时我们已经结婚大概六七年了。“难道你不希望我有那么一点点……让你捉摸不透吗?”

“我不希望你是那种神秘莫测的女子。我可能会讨厌你那样。有些女人那样只是做样子、玩手段,来诱惑男人,还有些神秘的女子连她自己都不了解自己,那就最最糟糕了。”

“托尼,你这话讲得真男人,八面玲珑。”

“呃,我可不是,”我说——因为我知道,她当然是在跟我打趣,“再说我这一辈子认识的女人也没几个。”

“‘我虽然不怎么了解女人,但我至少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

“我可没这么说,至少我话的本意不是这样。我的意思是因为我认识的女人相对比较少,所以自认为比较了解她们。也明白自己喜欢她们身上什么。如果我多认识了几个女人,说不定就更糊涂了。”

玛格丽特说:“真不知道我是该受宠若惊还是自叹倒霉。”

当然了,我俩在这番对话时婚姻还没有出现问题。但就算玛格丽特真的多点儿神秘感,我们的婚姻也不会持续更久,这点我完全可以向你——以及她——保证。

共同生活的这几年间我耳濡目染,多多少少也具备了一点儿她的性格特征。比如说,要是不认识她,以我的性格,我很可能会耐着性子和这位律师进行书信上的沟通往来。但现在的我可不想静静地再等待一封开着透明纸窗的信函。于是,我直接就给那位埃莉诺·马里奥特夫人打去电话,问起留给我的另一份文件的事情。

“遗嘱上说那是一本日记。”

“日记?是福特夫人的吗?”

“不是。让我查看一下姓名。”停顿片刻,“是一个叫艾德里安·芬恩的。”

艾德里安!福特夫人怎么会拿到他的日记的?当然这问题不能问人家律师。“他是我的一位朋友。”我说。接着又问道:“是不是它一开始是附在你邮给我的信上的?”

“这个我不确定。”

“那你有没有见过这本日记呢?”

“没有。”她这种回答不能说是无心帮忙,只能说人家措辞比较谨慎。

“那维罗妮卡·福特有没有说她为什么要留下这本日记?”

“她说她还没准备好把它给人。”

我猜得没错。“但这日记是遗赠给我的吧?”

“遗嘱里确实是把它留给你的。”

嗯。我在琢磨她这话里有没有什么微妙的法律用意。“那你是否了解……她是如何拿到这本日记的?”

“据我所知,她母亲临终之前的那几年,住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她说她把母亲的一些东西拿到她家里保管起来了。怕母亲的房子遭窃。比如一些珠宝首饰、现金财物、文件材料等。”

“她这样做合法吗?”

“呃,不能说是违法的。算是行事谨慎吧。”

看来这样聊下去也聊不出个所以然。“那我就直说了吧。她应该把这个遗赠的文件,这本日记交给你。你已经向她讲明情况了,但是她拒绝配合。”

“目前来看,情况是这样的。”

“那您能否把她的地址告诉我?”

“那我要经过她的授权才行。”

“那您能否帮我个忙,去请她授权给您呢?”

你有没有发现,当你和律师这样的人讲话时,说不上几句,你就忘了该怎么讲话,开始跟他们一样拿腔拿调了?

人生剩余的时间越少,你越不想浪费时间。这种想法合乎逻辑,不是吗?而至于你想怎样利用你省下来的时间……唉,这也许又是一件你年轻的时候未曾预想过的事情。比如说,我现在总花很多时间收拾东西——而我绝算不上是个邋里邋遢的人。这种习惯也是随着年龄养成的一种自我满足方式。我喜欢凡事有条不紊;东西回收再利用;把公寓收拾装饰得整齐干净,可以保持它的价值。遗嘱也已经立好;与女儿、女婿、孙辈以及前妻的一应事宜不能说安排得十全十美,至少是妥妥当当的了。至少我自己是如此认定的。现在我已经是心如止水、波澜不惊了。因为我爱打理事情。不喜欢邋里邋遢,也不喜欢死后留下一个烂摊子。你要是非要知道的话,我已经申请了死后火化。

所以我又给马里奥特夫人打了次电话,向她索要福特夫人的另一个孩子的联系方式,就是约翰,也叫杰克。给玛格丽特打了电话,想要碰面吃顿午饭。然后又跟我自己的律师约了个见面时间。噢,不,我这么说有点太正式了。我敢肯定杰克兄也一定会找个“自己的律师”和我见面。我所谓的“我的律师”,不过是一个当地人,我的遗嘱就是他帮我立的;他有一间小小的办公室,在一家花店的楼上,人看上去非常精明能干。我比较中意这个人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他没要求使用我的教名,也没有建议我使用他的教名。所以我就一直叫他T. J.冈内尔,对于他名字前那两个字母,想都没想是什么名字的缩写。你知道我怕什么吗?年事已高住进医院,听着陌生的护士们叫着我的大名,安东尼,或是更糟糕,叫我的小名,托尼。托尼,让我把这个扎到你胳膊里去。托尼,再喝两口稀粥。托尼,你大便了吗?当然,真到了那个时候,我要担心的事儿太多了,可能护士跟我过分熟稔这件事根本算不了什么了;即便如此,我仍感觉忌讳。

其实我刚认识玛格丽特的时候做过一件比较古怪的事情。我把维罗妮卡屏蔽出了我的人生履历,假装安妮是我第一位正式女友。我知道大多数男人都会在自己交往的女孩的数量以及做爱的次数上有所夸张;但我恰恰相反。我自己给过去划一条线,打算重新开始。得知我如此晚熟——指的并不是我失贞,而是正经地交往女朋友——玛格丽特有点儿不解;那时候,可能多少还觉得我有点魅力。因为她好像提到过,害羞有时候也是男孩子吸引人的地方。

其实更古怪的是,向别人这样讲述我的过去似乎更容易一些,因为我也是这么跟自己说的。我向来把自己与维罗妮卡交往的那段时光看作是一次彻头彻尾的失败之举——她对我不屑,我深感羞辱——所以把这段时光彻底从我人生的记录中抹去。两人交往的信件都没有保留,只留下一张照片,我也已经很多年没瞧上一眼。